刘在纯,男,1977年7月出生,苗族,专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彭水县应急局工作人员。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对党的事业赤胆忠心,开拓奋进、求实创新、敬业奉献、廉洁奉公,为彭水县的消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6年被武警宁夏总队评为“优秀班长”‘“优秀士官”。
2007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0年在彭水县“7.8”抗洪抢险中荣立个人“三等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刘在纯同志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指导建队救援的基石。他坚信:“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时刻践行“言教不如身教”的思想,他时时、处处、事事都起到表率作用,增强了个人凝聚力、战斗力和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自己在工作中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刘在纯同志十分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刻苦学习政策、法规,如饥似渴地钻研专业业务知识,自己不懂的,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请教,及时学习研究,总结工作经验。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互学、共同训。在工作实践中,多次完成了全县的救援任务,为党和人民交出了优秀的答卷。他针对一些社会单位、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人员密集场所“重效益,轻安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识不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抓管理、堵源头,除隐患、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他和相关部门一道,督促指导提高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意识,坚持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督办交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今年夏季抗旱工作开展以来,他每天在工作时间外深入了解当前抗旱工作的实情,认真分析当前工作情况,积极研判,及时总结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了“对上吃透政策,对下科学指导,中间要当好桥梁纽带参谋助手”的要求。
刘在纯同志与县消防救援大队领导一起研究推进队伍建设
刘在纯同志常说,救援质量是所有活动的最后防线。为此他十分重视文明、理性、高效救援,他从自身做起,要求从落实责任、深化行动、突出重点、科学施救等方面入手,充分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面对复杂繁重的救援环境,他也始终坚持以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要标尺,严格按照先人后物争分夺秒,科学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救援,统筹调集力量,在今年60年不遇特大旱灾之年,全县的干旱,森林火灾、城市消防易发频发,真正有了“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真理,全员、全装、全天侯战斗。先后将冲锋舟、森林灭火泵、城市内涝抽水泵,山地摩托、抢险救援服,作战头盔等配发到综合救援队,同时组训了队员综合体能、城市排涝、竖井救援、砍伐隔离带、水带进攻操、冲锋舟驾驶等课目,有效的提高人与装的密切配合,提升了救援处置的本领,为建成拳头队伍,尖刀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彭水县的安全稳定系上了安全绳,装上了保险锁,为彭水消防事业贡献自已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