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两、三轮摩托车安全管理,有效减少涉电涉摩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两、三轮摩托车整治工作实际,我县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登记上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当注册登记车型
1.两轮摩托车(所有燃油、电动普通、轻便摩托车)
2.三轮摩托车(所有燃油、电动正三轮、边三轮摩托车)
3.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来源:平安彭水) [url=http://www.pstcw.net/plugin.php?id=fn_house][/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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